关于清理校园内废旧、无主非机动车的通告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次数:952

各位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的交通停车秩序,营造和谐、美观、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对乱停放、影响交通秩序、占据消防通道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就有关清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日期

202671日至715

二、清理区域

徐汇校区、奉贤校区(含旅专)

三、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认定标准

车身存在积满灰尘、残破生锈、车胎老化干瘪、链条断裂等长时间未使用的情形会被视为废旧、无主非机动车。

四、车主自行处理

即日起至2026年71日,请广大师生员工对自己长时间停放在校园内且今后还需继续使用的非机动车进行清洁保养,以免被误清理;自行对长时间停放的无法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进行处置。

请毕业离校学生将本人的非机动车自行带离学校。

五、被清理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暂存地点

徐汇校区:虹漕南路校门旁空地。

奉贤校区:33号楼自行车维修部西侧

、被误清理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认领方法

被误清理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的车主,请于2026年930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购车发票等有效凭证,到暂存地点或保卫处值班室(徐汇:64323110、奉贤:57123110)登记认领。

截至2026年101日仍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将被视作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学校将进行集中处置。

任何买卖、租借、伪(变)造标识牌或使用买卖、租借、伪(变)的标识牌等违规行为都将依据本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悬挂已失效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的车辆将会被禁止入校及在校内行驶、停放与充电。学校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及违法违规整治,对违规行为依据有关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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